2025年信用卡新政盘点:积分调整、交易管控与分期业务变化
盘点2025年多家银行信用卡政策调整,包括积分规则变化、交易限额与风控管理、资金用途规范、分期业务优化及溢缴款管理等。涉及交行、工行、建行等银行公告,提醒用户关注用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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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规则调整
交通银行《关于买单吧火车票场景设置积分抵扣上限的公告》
自2025年9月1日起将对买单吧火车票场景设置积分抵扣上限,包括但不限于对火车票场景设置单笔积分抵扣上限、单日积分抵扣上限及单月积分抵扣上限等。客户可在火车票场景下的"确认支付"页面查询具体积分抵扣规则。同时,可通过在"确认支付"页面点击"使用积分"按钮,查看该订单下可使用的具体积分数量。
交通银行《关于调整<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的公告》
由原指定支付机构指定商户类别代码线上消费可累计积分,升级为指定支付机构线上消费均可累计积分,指定线上支付机构包括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程付通支付有限公司等。由原买单吧指定场景(商城、餐饮等)消费可累计积分升级为买单吧全场景消费均可累计积分。对部分线下累计积分商户类别代码进行调整。
工商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联名积分调整为工银i豆(联名版)的提示》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联名积分"统一调整为"工银i豆(联名版)"。航空联名卡(包括国航知音牡丹信用卡、南航明珠牡丹信用卡、工银东航联名卡、牡丹海航信用卡)积分兑换形式由"有效消费累积联名积分自动兑换里程"调整为"有效消费累积工银i豆(联名版)自动兑换里程";工银香格里拉联名卡积分兑换形式由"有效消费累积联名积分自动兑换香格里拉会积分"调整为"有效消费累积工银i豆(联名版)自动兑换香格里拉会积分"。航空联名卡/香格里拉联名卡由目前消费1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累积1个联名积分,调整为消费1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累积3个"工银i豆(联名版)"。
农业银行《关于暂停信用卡积分兑换东方航空里程的公告》
接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紧急通知,即日起(2025年12月29日)暂停农业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东方航空里程(亦称"东方万里行积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东航联名信用卡积分兑换暂不受影响。
交通银行《关于买单吧文旅专区门票积分抵扣规则调整的公告》
自2025年12月10日起,在买单吧文旅专区—门票业务中,使用积分支付时最高可抵扣订单金额的20%。
交通银行《关于暂停<"遨享天地"飞行里程计划>东方航空里程兑换的公告》
接到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航空)紧急通知,自2025年12月25日零点起暂停交通银行信用卡《"遨享天地"飞行里程计划》标准积分账户积分、留学主题VISA信用卡留学积分账户积分兑换东方航空里程合作,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交通银行《关于买单吧业务场景不再支持非交行卡支付的公告》
自2025年8月16日(含)起买单吧业务场景(云网二维码支付除外)仅支持交通银行信用卡和借记卡支付,不再支持其他银行卡支付。
交通银行《境外无卡交易授权规则调整公告》
于2025年9月13日起对境外无卡交易的授权规则进行调整:当客户的卡片发生续卡后,如续发的新卡已激活,旧卡在有效期内仍可进行境外无卡绑卡后交易。例如:在跨境电商平台(如亚马逊、eBay等)使用信用卡绑定支付账户后,客户后续在该平台的交易可以直接选择支付账户中已绑定的信用卡进行支付,无需重新再次输入卡片有效期和验证码。如客户绑定的卡片发生续卡,且续发的新卡已激活,只要客户绑定在商户的信用卡没有过期,该笔交易将不再会因为卡片状态不正常而失败。
邮储银行《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付通信用卡快捷支付交易限额的通知》
自2025年8月1日0时起,调整财付通信用卡快捷支付交易单笔限额至5万元。
光大银行《关于调整我行信用卡设备卡支付限额的公告》
自2025年9月17日起,将对信用卡设备卡支付限额进行调整。对于当前设备卡支付限额为单日累计10000元将统一调整为单日累计20000元,如客户此前已经自行调整过设备卡支付限额,将不受本次调整影响,客户的设备卡支付限额将保持不变,客户可通过客服渠道自主修改此限额设置。
渤海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非消费领域交易管控的公告》
使用信用卡须保证交易真实、合规和合法。不得通过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非正规交易渠道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权益、奖品或增值服务。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虚拟币、投资性贵金属、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等。
光大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保险类交易管控的公告》
在境外使用信用卡时,不得用于购买境外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光大银行对上述类别商户禁止交易,对其他类境外保险商户设置限额限次分级管控措施,并根据监管要求及风险情况不定期更新完善,当客户持有光大银行信用卡进行交易时,有可能因上述限制导致交易失败。
资金管理
信用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套取现金,不得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套取信用卡信贷资金。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虚拟币、投资性贵金属、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等。
邮储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的公告》
信用卡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非消费型保险、虚拟币、投资性贵金属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等。信用卡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如购买房产、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车位、缴纳房地产税费等。信用卡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如购买原材料、结算货款、缴纳经营性税款等。信用卡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如偿还信用卡、贷款等。严禁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交易使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信用卡不得用于其他限制或禁止领域。
华夏银行《关于严格规范信用卡透支资金用途及溢缴款管理的公告》
对部分交易对手设定限额或禁止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和风险管理需要适时更新完善,如使用华夏银行信用卡(含转入华夏银行借记卡内的信用卡透支资金)在非个人日常消费领域交易,则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将持续加强信用卡资金用途管理,对涉嫌违规交易或行为的账户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提醒、限制交易、额度调降、限制办理分期、提前结清、冻结等一项或多项的管控措施。如信用卡资金存在应用于上述违规领域,应尽快偿还欠款资金。
北京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规范的公告》
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投资、生产经营、套现等非消费领域。为保障资金合规使用,北京银行有权要求提供交易凭证(如发票、购买合同等)以核实交易真实性。同时,根据国家监管政策和风险控制要求,对特定场景采取交易限额管理或商户交易限制措施。请注意若出现违规交易行为,可能会因下述限制导致交易失败。
民生银行《关于新增信用卡预借现金受控金额的公告》
于2025年9月18日起,将信用卡预借现金转账业务纳入民生银行信用卡资金受控金额,对该受控金额进行资金用途管理。信用卡资金受控金额,为转入民生银行借记卡内的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及信用卡、博彩及其他违规领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交通银行《关于增加好商贷汽车分期业务和汽车附加费分期业务提前取消服务渠道的公告》
自2025年7月19日起,将增加好商贷汽车分期业务和好商贷汽车附加费分期业务提前取消服务渠道。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办理好商贷汽车分期业务和好商贷汽车附加费分期业务后,申请提前取消分期业务结清贷款的,可通过买单吧APP自主提交提前取消分期业务申请,申请路径为"买单吧APP-信用卡-好商贷-我的汽车分期-贷后管理"。根据买单吧APP显示的日期,客户可预约提前取消分期日期。
交通银行《关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变更的公告》
于2025年10月24日(如变更晚于计划,以实际为准)对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现金分期将由原来的"等本等息"计息方式,调整为"等额本息"计息方式。客户具体适用的计息方式、年化利率及分期还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每期还款本金、利息等)请以业务办理时系统展示为准。
交通银行《关于启用新版想分就分、好享分分期协议的公告》
于2025年11月14日(如变更晚于计划,以实际为准)对想分就分,好享分业务进行升级。将原"等本等息"计息方式,调整为"等额本息"计息方式。客户具体适用的计息方式、年化利率及分期还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每期还款本金、利息等)请以业务办理时系统展示为准。调整分期最低起分金额,将原"起始分期金额为人民币交易¥300",调整为"起始分期金额为人民币交易¥100"。将原"起始分期金额为美元交易$40",调整为"起始分期金额为美元交易$20"。
邮储银行《关于新增悦享分期信用卡升级版产品微信消费渠道的公告》
自2025年7月2日起,已持悦享分期卡升级版的存量客户及新核发悦享分期卡升级版的客户,均可通过线上微信渠道消费,消费成功后自动转为分期付款。微信渠道消费需遵循该产品规定的所有规则和白名单商户要求(详见:信用卡全家福-专属系列-悦享分期卡升级版介绍-附件1《悦享分期卡升级版白名单商户列表》),具体微信渠道交易是否符合邮储银行规定的该产品消费范围,以后台系统判定为准。
邮储银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账单类分期业务变更及修订相关业务协议的公告》
现金分期新增支持转账至客户本人他行借记卡功能,并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协议》转账至借记卡等相关表述。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交易分期业务协议》月利率由固定值调整为区间。现金分期新版协议自2025年9月18日起生效,交易分期新版协议自2025年10月16日起生效,各办理渠道以功能上线时间为准。
邮储银行《关于新增装修分期卡支付宝、云闪付线上消费渠道的公告》
自2025年9月10日(含)起,已持装修分期卡的存量客户及新核发装修分期卡的客户,均可通过线上支付宝、云闪付渠道进行消费,消费成功后自动转为分期付款。支付宝、云闪付渠道消费需遵循该产品规定的所有规则和白名单商户要求(详见:信用卡全家福-专属系列-装修分期卡介绍-附件1《装修分期卡白名单商户列表》),客户发起的交易是否属于支付宝、云闪付线上消费渠道及消费商户是否在我行规定的白名单商户类别中,以后台系统判定为准。
广发银行《关于调整广发银行信用卡车周边消费分期提前清偿违约金收取标准的公告》
自2025年11月17日起调整车周边消费分期提前清偿违约金收取标准。客户申请提前清偿已成功办理的车周边消费分期业务,需支付提前清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全部剩余本金的0-12%比例收取,收取比例受产品方案、还款年限等因素影响,具体以客户办理业务时系统展示的双方约定为准。
华夏银行《关于调整华夏银行易达金分期业务相关收费标准的公告》
将调整易达金分期业务部分收费标准。分期利息分为按日计收、按期计收、按比例计收和一次性计收,具体按照协议或约定收取。其中易日贷分期利息按日计收。分期期数每月为1期,按业务分为1-60期不等,现金分期期数最长2年。分期业务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区间为0%—24%(单利);以上比率是根据客户现金流计算的年化内含报酬率。因选择办理的分期业务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以上调整自2025年12月25日起生效,具体收费标准以实际办理易达金分期业务相关渠道页面展示为准。
广州银行《关于启用新版<广州银行信用卡立享消费分期业务协议>的公告》
立享消费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违约金(等额本息)收取比例从3%调整为1%;若持卡人在该笔立享消费分期业务存续期满24个月后申请提前还款,将免收提前还款违约金。
工商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消费转分期业务分期期数调整的提示》
工商银行将对信用卡账单分期、消费转分期业务分期期数进行调整,停办36期(不含)以上业务。调整于2025年12月5日正式生效。对于在调整之前已成功办理的账单分期、消费转分期业务,其原有分期业务及分期期数继续有效,请按约定条款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中信银行《关于调整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提前终止分期业务违约金的公告》
于2026年1月28日起,针对新增商户分期订单在办理提前终止分期业务时,拟按照未记账本金的0-3%收取提前终止分期业务违约金。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办理过程中的服务协议。
光大银行《关于自选分期业务下线的公告》
2025年12月9日(含),下线自选分期业务,即对该日期前已申请开通"自选分期"功能的卡片统一做功能关闭处理。功能关闭后,新入账的交易不再进行自动分期处理,未结清的分期交易不受影响,客户仍可按照原分期还款计划进行还款,具体应还款额以账单展示为准。对于"自选分期"功能关闭后发生的消费交易,如客户仍有分期意向,可通过阳光惠生活APP、手机银行、客服热线95595等渠道申请办理账单分期,办理资质及息费收取标准等以分期业务办理页面展示或客服提示为准。
光大银行《关于智能商务信用卡业务规则调整的公告》
2025年12月23日起,智能商务信用卡关闭"交易自动分期"功能。对于"交易自动分期"功能关闭前未结清的分期交易,需按照原分期计划进行还款;对于"交易自动分期"功能关闭后发生的消费交易,全额计入当期账单,请按照账单提示及时还款。
光大银行《关于消费宝信用卡业务规则调整的公告》
2026年1月20日起,消费宝卡关闭"交易自动分期"功能。对于"交易自动分期"功能关闭前未结清的分期交易,按照原分期还款计划进行还款;"交易自动分期"功能关闭后,该卡将无法用于新的消费交易,若需继续使用该卡消费并办理分期业务,需开通"预约账单分期"功能。开通"预约账单分期"后,卡片发生的消费交易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并按照"预约账单分期"业务规则办理分期,具体办理条件、息费收取标准等以业务办理页面展示为准。
广州银行《关于强化信用卡溢缴款及非本人还款管理的公告》
将持续开展信用卡溢缴款及非本人还款交易监测,对信用卡异常交易采取警示提醒、限制溢缴款存入或非本人还款、止付账户等管控措施,并结合监管要求及风险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避免超额还款产生溢缴款及通过他人账户偿还。
北京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溢缴款管理的公告》
在满足合理还款需求的基础上,将持续加强信用卡溢缴款及异常用卡行为管理,对涉嫌异常行为的持卡人账户,采取限制信用卡溢缴款存入、转出和取现等管控措施,并结合监管要求及风险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民生银行《关于强化信用卡溢缴款及非本人还款管理的公告》
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溢缴款管理的公告》
为保障用卡权益,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在满足客户合理还款的需求下,将对信用卡设定溢缴款存入、转出限额,该限额将结合风险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信用卡仅限本人日常消费使用,须保证交易真实、合规和合法。不得将信用卡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信用卡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转出、取现、现金转出等方式转移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不得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行为。
还款调整
中国银行《关于调整中国银行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计算规则的公告》
自2025年12月18日起,每期账单中新入账的年费不再计入该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仍计入全额还款账单金额。自2025年12月18日(含)后,新产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适用新的计算规则。请按照账单所示金额还款,避免未及时偿还最低还款额而产生违约金、利息等。
民生银行《关于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变更的公告》
自2025年12月30日起逐步对自动还款服务进行优化升级,具体如下:如客户与民生银行已约定通过本人指定账户自动还款(含自动购汇),将在最后还款日次日从约定账户中扣收客户本期账单应还款项,如未足额扣收或扣收失败,将在下一自然日再次发起第二次扣收,如仍未足额扣收或扣收失败,将在下一个自然日发起第三次扣收,此后本期账单将不再进行扣收。扣收不足的部分或扣款失败客户可通过全民生活APP、民生银行手机银行主动还款及时清偿。
建设银行《关于调整部分信用卡最低还款比例的公告》
自2025年9月29日起,部分信用卡的最低还款比例从10%调整为5%,其他计算规则不变。2025年9月29日之后新产生的账单,将适用新的最低还款比例,具体见账单所示金额。
交通银行《关于关闭跨行自动还款签约服务的公告》
自2025年11月15日起,因业务调整,将关闭跨行自动还款签约服务,客户可通过买单吧APP、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进行自助还款,或签约交通银行自动还款服务。关闭前已签约跨行自动还款服务的客户不受影响,但解约后无法再次签约跨行自动还款服务。
恒丰银行《关于调整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计算规则的公告》
自2025年11月22日起,新的最低还款额计算规则如下:最低还款额包括以前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固定额度内累计未还消费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0%,特殊卡产品除外),当期新入账的费用、利息和预借现金欠款金额,当期分期付款入账本金和利息欠款金额,超过固定额度的消费欠款金额,以及恒丰银行规定持卡人应该偿还的其他欠款金额的总和。最低还款额以对账单记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