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
最近被银行各种推销电话打扰得不胜其烦。在招商银行多次推销骚扰后,我决定正式起诉招行,获赔5000元
🔵时间线:
1️⃣2月底到3月初,招行通过官方号码4001755555多次向我拨打推销电话。
2️⃣3月5日,我通过"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投诉招行,要求不再通过任何方式推销、分管负责人以上级别亲自致歉、赔偿合理精神损失200元。
3️⃣投诉后,招行方面回电,表示已经设置推销屏蔽、道歉的话只有通话话务员道歉、无法给予现金补偿但可以给到"小礼品"。我表示这样的处理太过简单,对招行来说推销电话打成了可以赚钱,没打成即使被投诉也就是"小礼品"打发一下,过于容易,对他们毫无震慑力,故不接受。话务员表示没有其他方案。当时我也没想好后续怎么处理。
4️⃣3.6-3.10期间,招行继续向我连发三条推销短信。
5️⃣3月8日,我再次通过"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投诉招行。
6️⃣此次投诉后,我做了一定的准备。查询了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司注册所在地为上海浦东新区,查询了不得拨打推销电话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33条,查询了相关判例,有过判赔500元精神抚慰金及书面道歉的先例。
7️⃣在这轮与招行话务员的沟通中,我明确表达了后续起诉的可能性。能感觉出相比上次,这次他们更加重视,虽然最开始也是想以"小礼品"打发,但在我表达"不会接受这个方案,如果是这个方案就不需要再打我电话浪费时间,我会直接走法律程序"后,他们有追着解决这个问题的意思。
8️⃣由于产生了新的骚扰及查询了相关判例,此时我的诉求已经从"200元赔偿+分管负责人亲自道歉"变成了"500元赔偿+招行信用卡公司层面书面道歉"。
9️⃣后续话务员多次来电,先后将赔偿调整为了现金100元和300元,但对道歉部分只字未提。我明确表示"今天哪怕你答应我500元,没有书面道歉,我也不接受"。招行话务员又说想办法帮我安排分管领导上门道歉(即我最初提的方案),我表示不接受,必须书面道歉。话务员表示做不到。
🔟3月22日,我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招行。3月31日,浦东法院以"材料不足"为由退回该案件。
1️⃣1️⃣3月31日同日,我补充了材料。4月3日,我收到了浦东法院开始处理本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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